关于给予吕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郑孝闽子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1245


信电学字[2019]  3


 

吕建,男,江苏宿迁人软件17-2班学生

 

在检查宿舍过程中,查到吕建同学在他人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导致热水壶爆炸,其行为严重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给学生公寓带来火灾安全隐患,给学院及班级管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警示其他同学。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吕建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个月。处分期内取消吕建学生的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在申诉期间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此决定。                       

二○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