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大赛集训的学生成绩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陈超发布时间:2020-12-12浏览次数:1249

各专业、各任课教师:

为激励和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赛事,充分展示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同时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理念,推动教师、学生对专业岗位需求的了解,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提高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水平,促进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现将学生因参加技能大赛集训而停课的课程成绩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通知中的竞赛主要包括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两个部分,均有政府部门组织。其他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部门组织的赛项,须经信电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获得学校认可。

2、关于参加竞赛人数规定,主办单位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人数有限定的,从其规定。没有限定的,每个赛项最多3人(个人赛)或2个组(团体赛)参赛;赛前集训人数不大于参赛人数的2倍。

3、在正常的教学期间,指导教师管理职责等同于任课教师。

4、因参赛需要停课集训,学生停课前应填写《信电工程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停课集训申请表》,见附件1。该表由指导教师核实,专业主任签署意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涉及其他学院课程的应另外填写申请表,并得到该学院的同意。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复印件留存学工管理办公室、班级辅导员和各课程任课教师一份。

5、获得省级竞赛奖励的学生,凭停课集训申请表,由任课教师按照优秀等级(百分制的按照90分)填报成绩。

6、未获得省级竞赛奖励的学生,凭停课集训申请表,由竞赛指导教师按照训练情况,在合格、良好等级间(百分制的按照70~80分间)报送成绩给相关的任课教师。

7、对于集训后无故不参加竞赛,或竞赛、训练期间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停课集训申请表中所停课程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按照课程缓考处理报送给相关的任课教师。

在学校、学院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前,请各专业照此执行。

此通知。

信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01212

关于学生参加技能大赛集训的有关学习成绩评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