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邓龙吉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白金一发布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2895

信电学字[2019]  18


 

邓龙吉,男,江苏徐州人,软件18-3班学生

王裕兆,男,江苏徐州人软件18-3班学生

邱  波,男,江苏沛县人,软件18-3班学生

王  鑫,男,江苏邳州人,软件18-3班学生

赵权龙,男,江苏徐州人,软件18-3班学生

蒋佳楠,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网络17-1班学生


 在检查宿舍过程中,查到邓龙吉等同学在使用违章电器热水壶、其行为严重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给学生公寓带来火灾安全隐患,给学院及班级管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警示其他同学。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邓龙吉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个月。处分期内取消邓龙吉等学生的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在申诉期间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此决定。                       

二○一十四